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配合做好物业小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报
禅建发〔2014〕418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7月22-23日,由区爱卫办牵头,对我区物业小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 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的病媒生物防控意识不强,不具备专业防制知识,不了解防制工作要求及相关标准,为节省成本选择质劣价廉的队伍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专业队伍有偿服务效果缺乏有效的检查监督,聘请的专业队伍未向区爱卫办备案,有偿服务质量不达标。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物业小区蚊虫孳生地及鼠密度控制水平严重超出国家标准,存在较大的害情隐患。如星晖盛汇园小区200米长的明渠,其中约50米孳生蚊幼,抽查电缆井及下水道入水口5个,其中4各孳生蚊幼。
(二) 有偿服务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物业小区与专业队伍签订的服务合同不规范,包括专业队伍推卸服务责任、存在虚假内容、无防制工作指标或制定的工作指标超出国家标准;专业队伍消杀工作记录不完整,未详细记录消杀药物、消杀部位等内容;消杀人员操作不规范,存在鼠药投放不足、未定期更换下水道入水口药塞等现象。
二、针对上述检查情况,请各企业配合镇(街道)、居委会,做好以下工作:
(一) 配合各镇(街道),把环境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纳入物业小区的日常管理,切实提高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水平。
(二) 配合各镇(街道),组织管理人员进行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培训。通过培训管理人员,使其掌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及检查标准,有效监督检查专业队伍消杀质量,确保防制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聘请有资质、信誉高、质量好、已在区爱卫办备案并达到公示条件的专业队伍开展有偿服务,规范签订合同。
(三) 各企业应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企业,我局将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4年9月1日
(联系人:戴文晖,联系电话:8387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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