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1个单位和1名个人榜上有名
广东表彰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昨日(20日),《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发布,禅城法院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禅城区司法局石湾镇司法所副所长梁红燕获得“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禅城法院近年来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社会管理创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方面,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93件,判处罪犯2271人。
同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4080件,执结13218件,同比分别增长36.62%和31.67%,执行到位率34.41%,执行到位金额57.23亿元,为佛山法院第一。司法网拍全年成交金额30.94亿元,淘宝网司法拍卖成交标的数全国法院第一。
另一方面,禅城法院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探索全链条审判管理监督,促进类案裁判标准统一和法律适用统一。构建“互联网+”体系,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综合治理”,依托全区社会综合治理云平台,推动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化解矛盾能力、处理敏感复杂案件能力,促进诉讼服务、审判业务与全区社会综合治理的深度融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同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进程,探索“数字禅城法院”“禅城法院一张图”等大数据应用,建成汇集绩效考核、执行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云平台,实现数据融合、资源共享。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8年高效审结全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10776件,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件12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记者从禅城区司法局了解到,今年47岁的梁红燕从2005年起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扎根基层多年,2013年9月份至今任禅城区司法局石湾镇司法所副所长,同时负责石湾镇街道依法治街工作。近年来,梁红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创建活动。为了加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减少辖区矛盾纠纷发生,梁红燕经常在重要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
为了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做好法制警示教育,梁红燕连续6年编写《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派送到辖区学校学生手中,从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一同踏上与法同行之路。2018年底,为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梁红燕在禅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佛山市十四中)原有基础上增加陶瓷相框文化元素建设,巧妙地在陶艺课程的制作过程中融合了法治文化,培养学生对法治文化与本地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转载: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