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冲上村汾江南路沿街立面改造北入口商铺施工项目招标澄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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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招标文件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条“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年 7月11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指定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并到账,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于开标当天领取收据,否则投标无效。”修改为:“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年7月11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指定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并到账,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否则投标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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