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关于举行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听证会的通告
为了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保障市民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交通安全,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公安局组织起草了《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拟作为2019年我市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了深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规章制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市公安局定于2019年7月17日9时至12时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18号三楼五号会议室举行《管理规定》制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佛山市公安局
二、听证事项
对《管理规定》中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静态管理、通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是否合理、可行。
三、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9∶00–12∶0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18号三楼五号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范围、名额及产生、报名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2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自愿报名听证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包括党代表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居(村)委会代表2人,物业服务企业1人,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代表1人,电动自行车维修行业代表1人,使用电动自行车代表2人,不使用电动自行车代表2人。
市公安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情况,按照持不同观点各方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并发出书面通知。听证参加人凭身份证和书面通知参加听证会。
听证参加人应当提前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二)报名方法:在佛山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的,还应当附具单位授权委托书。
(三)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19日,每日的8∶30–12∶00;14∶00 –17∶30。
报名联系电话:0757-88767692。报名联系人:廖俊锋,电子邮件:foshan-ebike@qq.com。
五、本次听证会邀请新闻媒体采访,设听证记者席。
六、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另行公告。
***:
1.《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2.《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公安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