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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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6日发表
关于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佛 山 市 人 事 考 评 管 理 办 公 室 佛人考办函〔2008〕37号 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78号)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 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1、“网上报名”:2008年12月19日9:00-2009年1月9日17:00时截止为网上报名时间。在上述时间区间内,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开通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30K)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2、“报名确认”: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9年1月5日至9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3、“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事局,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地址: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二) 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时 间科 目5月23日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5月24日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一)考试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二)考场设置全省在广州设置考场,考试详细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四、其他事项(一) 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二)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 1、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1 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二)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考试的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三、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1.《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2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学环境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生态学生态学化学化学应用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科学与技术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大气科学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生物化工生物化学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注:专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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