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校小升初5月11日起报名
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19年佛山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全市民办初中招生方案统一在3月1日前公布,招生宣传须在3月1日后,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遴选学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2019年佛山民办初中将继续采取面谈方式招生,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20日。《意见》提醒,佛山各民办初中不得提前报名,不得限制报名人数,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学校办学特色,选择报名学校,建议一般不宜超过3所。
民校凭什么依据进行录取呢?《意见》指出,面谈成绩是招生依据,同时可参考学生提供的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结合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从个性特长和综合素质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收取学生(家长)所提供的各类竞赛成绩、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不得以此作为报名和招生入学的依据。
在招生宣传方面,《意见》规定,各民办初中可适度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包括举办学校开放日、网络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多种途径,方便家长与学生及时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招生信息,时间上统一安排在3月1日以后进行。
此外,各民办初中在学生报名工作完成后要于5月31日前向学生公布面谈时间。所报学校面谈时间有冲突的学生,可向需调剂面谈时间的学校提出申请。各民办初中统一在6月1日至2日接受学生调剂登记,并予以调剂,最大限度为学生面谈提供便利。6月8日,各民办初中公布调剂后的学生面谈时间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意见》对民校招生行为划出红线。其中包括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遴选学生,各民办初中不得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其他机构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教育培训班。不得提前承诺录取学生。不得组织特优生、特长生自荐,线上收取学生证书、简历等。
《意见》还规定,各民办初中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