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三水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度三水区文化市场
经营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为了加强我区文化市场管理,做好文化市场现状调查与规划, 2009年度年审工作将全面开展,未参加当年年审或当年年审不通过者将取消文化经营资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
2009年11月2日——2009年11月13日
二、办理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股(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东路21巷8座)
三、年审所需提交资料:
(一)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收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壹份;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收复印件)
(五)经营场所主管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收复印件)
(六)《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年审登记表》;
(七)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收复印件)
以上材料如不能提交原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希各单位配合做好本次年审工作,逾期未办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文化经营资格。
请各单位互相知照,认真执行。
佛山市三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黄丽明 联系电话:877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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