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枫桥经验强化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切实把整顿成效转化为推动基层司法所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南澳县司法局深澳司法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枫桥经验,主动作为,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成功调处一宗土地矛盾纠纷。
深澳镇黄某因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与邻里严某发生纠纷,期间双方多次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解决未果。现严某要进行房屋改建,黄某多次进行阻碍,致使严某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状况,造成一定社会影响。7月13日下午,深澳司法所联合驻村律师、深澳镇人民政府农办工作人员,紧盯历史遗留问题,又立足长远打算,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作用,对黄某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并及时为黄某解答相关问题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情、理、法相结合、换位思考的方式,采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的劝导黄某,最终接受了调处意见及建议。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深澳司法所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号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介入、积极作为,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办事原则,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不激化,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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