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市第121122123141路公共汽车票价问题的复函
| 汕市发改函〔2014〕941号 |
市汕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公交票价试行期到期申报为正式票价的申请》收悉,鉴于你公司第121、122、123、141路公交票价试行期满,现对我市第121、122、123、141路等4条公共汽车线路(空调车)票价问题函复如下:
一、第121、122、123、141路公共汽车(空调车)实行全程票价和分段票价,具体收费标准见***。
二、跨段乘坐3个站点之内(含3个站点)的票价,执行2元/人次的票价标准。
三、对持IC卡计费和特定人群实行价格优惠,即:对持IC卡乘车的成人按8.5折,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按5折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荣残军(警)人、现役军人、离休老干部实行免费。
你公司要切实落实对持IC卡乘客的价格优惠规定,接文后应按规定在15日内到我局办理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在相应站点的线路牌及营运车辆上做好明码标价,同时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汕头市第121、122、123、141路公共汽车票价标准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2月10日
函94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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