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扎实做好新区政府采购数字证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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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政府采购活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2019年4月26日,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数字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机构改革后 新区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数字证书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保障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通知要求,新设立的单位需及时到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注册手续;单位名称发生变化或单位撤销的,需到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变更或注销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向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备。同时,通知强调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指定政府采购数字证书管理员和操作员,确保新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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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6:28: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