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赴盐田区人民法院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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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2019年6月13日,陈水矿诉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纠纷一案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积极响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案件办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划土地监察局分管领导积极到庭应诉,并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及案件办理人员到庭旁听案件审理。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质证意见,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依据。庭审最后,原被告双方对各自的诉讼请求及答辩意见作最后陈述。
通过旁听庭审现场,让行政执法人员感受到了法庭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严格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助于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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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2:05: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