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部门预算
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三、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七、名词解释
八、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表: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部门预算草案
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张元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指导全区中小学、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规范中小学、幼教学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学科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与成果,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指导全区中小学进行中考、高考备考工作,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检测;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负责全区综合性教育研究,包括教育政策研究、学校管理研究、教师发展研究、德育研究、学生问题研究、社区教育研究等;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进行课题研究,提高教师科研能力与学校科研水平;研究并推进全区家长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全区奖教奖学评审。负责全区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组织全区性各类教师培训;指导、规范学校教师培训;对各类教师培训工作进行研究。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包括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共设:办公室、教研室、科研室、培训部、体艺室、学生发展中心、新基础教育研究所共7个处室。
财政全额事业编19名;专业技术雇员编3名;辅助管理雇员编5名,临聘2名,共计29名。实有人数:截至2017年末,财政全额事业编17名;专业技术雇员编1名;辅助管理雇员编2名,临聘2名,共计22名。没有满编的原因有2名事业编分别是档案管理类的和专业技术类的;按目前的人事政策,雇员实行了只出不进的原则。
我中心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现有公务用车1辆,为定编车辆(该车辆的资产所有权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由我中心日常使用。)。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优质发展、特色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学生“八大素养”和“新基础教育”试验为抓手,加快教科研中心智慧教研建设,提高教研、科研、培训综合实力,努力开创光明新区教育科研工作新局面。2018年围绕“狠抓常规、创建特色、树立品牌”的总体思路,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部门预算收入1968万元。比2017年减少6万元,下降0.03%,其中:财政一般性经费拨款1968万元。
2018年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部门预算支出1968万元。比2016年减少6万元,下降0.03%。其中:人员支出876万元、公用支出69万元、、项目支出1023万元。
预算收支主要增减原因说明:1.由于2017年是补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从2018年起按正常比例缴交,出现整体预算减少主要原因;2.加大对民办学校体育特色学校经费扶持力度;3.学前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部门预算196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76万元、公用支出69万元、项目支出1023万元。
(一)人员支出87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支出6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1023万元,具体包括:
1.中小学教研业务经费220万元,2018年名师工作经费;中小学学科教研经费;中小学教学质量检测调研、监控经费;教师学科竞赛;学生学科竞赛经费;中考备考经费;高考备考经费;对口扶贫经费;省市区课题经费;课程改革经费;办公场所租金;社区教育经费;新基础教育经费等。
2.教师进修、培训费5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新区教学科研主任、学科组长、德育管理干部、暑期教师全员培训、校长、名师、新教师等各项培训。
3.学前教育业务经费128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教研活动、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经费等。
4.教师节慰问金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岗人员发放教师节慰问金。
5.计生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上一年计生考核奖励支出。
6.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经费1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上一年行政绩效考核奖励支出。
7.党组织活动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党支部党建、党员培训学习等。
8.教育费附加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民办教育教师继续培训经费拨付、全区体育特色项目经费、购买学生辅助读本、青少年科技节、《光明教育》期刊专项、教师合唱团、舞蹈团、足球队等。
9.机动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部门工作中未考虑的各项工作,以及在预算执行中的经费调整。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82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82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相同。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及新区外事部门审定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中心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万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5万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5万元。本中心现有1辆公务用车,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主要用于日常维修保养、车辆用油、过桥过路费等开支。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预算项目中小学教研业务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该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将于2019年3月份30日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二、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数为零,无相关支出。
三、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4.财政专户拨款,是指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