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应用扫码读数程序开展基本单位调查的通知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应用“扫码读数”程序开展基本单位调查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应用“扫码读数”程序开展基本单位调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单位调查工作,按照市统计局统一部署,现将应用“扫码读数”程序开展基本单位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依据国家统计局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对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动态维护更新,及时反映新区基本单位增减变动情况。
二、调查对象
大鹏新区辖区范围内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三、调查内容
(一)营业执照(原件供扫码使用,另需准备一份复印件提交调查员);
(二)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三)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控股情况、开业(成立)时间、机构类型、从业人数、主要经济指标等单位信息。
四、调查时间
2021年5月27日至6月25日。
五、有关要求
(一)“扫码读数”是一种技术工具,仍然需要调查员实地调查核实。调查员通过“扫码读数”程序,扫描调查对象营业执照二维码,获取单位基本信息,填写主要业务活动、运营状态和从业人数,上传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地入口实地照片,定位地理位置信息,完成上报。各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名录库建设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并在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各社区工作站网格员全力协助开展,确保调查单位名录库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更新管理。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进行配合,如实提供核查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将资料交给实地核查的调查员。对于迟报、拒报、虚报和瞒报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给予处罚。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