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东周学校改扩建工程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变更东周学校改扩建工程用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东周学校改扩建工程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与光明大道交叉口东北侧,项目用地面积31286.31平方米,2008年11月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GM-2008-0032号)。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东周小学”变更为“光明区人民政府”。
2.用地项目名称由“光明新区东周小学”变更为“东周学校改扩建工程”。
3.用地性质由“小学用地”变更为“教育设施用地”。
4.建筑容积率由“≤0.38”变更为“≤1.6”。
5.建筑覆盖率由“≤30%”变更为“≤50%”。
6.建筑高度或层数由“按照相关规范”变更为“≤50米”。
7.建筑面积由“建筑面积11955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2447平方米,保留教学楼4167平方米,崇德楼1152平方米,康体楼1457平方米,雅致楼2697平方米,门卫室35平方米”变更为“建筑面积57575平方米,其中:1.规定建筑面积47265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0465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30760平方米,办公用房166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8045平方米(教职工宿舍不超过2160平方米)。2.新建地下停车设施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0310平方米”。
8.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由“1.退线及其它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参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相关要求执行”变更为“1.各侧新建建筑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2.绿化覆盖率≥30%;3.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3%;4.本地块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区有关绿色建筑的相关规定,同时,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如不能满足装配式建筑的要求,须取得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意见。其余未尽事宜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9.车辆出入口由“相邻市政道路”变更为“西侧或北侧市政道路”。
10.机动车自行车泊位数由“21辆(自用0辆 公用0辆)”变更为“/辆(自用/辆 公用/辆)”;自行车泊位数由“0辆”变更为“/辆”
11.室外地坪标高由“结合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确定”变更为“与周边协调”。
12.备注增加“3.机动车、自行车泊位数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相关规范要求。4.该用地进入6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636.35平方米,用地单位申报《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核查》前,须与地铁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取得地铁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5.该用地与A513-0098、A513-0096、A513-0021、A509-0004等宗地重叠,请建设单位协调区土地整备部门尽快理清有关经济利益关系,完善土地征转入库手续。6.该用地位于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后续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群测群防工作,除做好已有斜坡类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工作外,应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的防范,发现灾情险情应及时上报辖区政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严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7.项目南侧现状车行出入口在项目西侧或北侧车行出入口开通前予以保留,须合理安排交通组织,做好项目内部以及车行出入口周边交通管理,保障通行安全。8.根据省、市、区土壤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需按规定完成土壤评估工作或取得土壤环境主管部门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评估的意见。9.项目南侧、东侧建筑后续须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进一步优化教学声学环境。10.后续项目建设须按法定图则要求,落实应急避难场所等配套设施。11.本证根据城市规划、《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2016版)等技术规范及可研批复核发,不对来文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图作确认,设计方案须按程序和规定报批。12.本证考虑设计、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可研批复的建筑面积进行取整,项目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批为准。13.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GM-2008-0032号)作废”。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10个自然日(2019.10.10-2019.10.19)。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
2.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址)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
2.调整地块现场
3.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23466694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07)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