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市住房与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以及《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生命安全,我局将在新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组织协调工作。成立三个检查小组及资料组,检查组负责具体检查,资料组负责检查资料汇总、信息报送及编写工作总结。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湘闽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 严木才(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张娜、杨振东
(二)检查组
检查一组:刘暾、叶均强、宋韦伯、陈俊杰
检查二组:顾永鹏、邓永胜、彭斌、李魁
检查三组:张瑾、叶远泊、韩志方、张松
(三)资料组
李雁勤、周祖禹、杨静
二、检查时间、范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7月18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光明新区在监在建项目。
(三)检查方式:地毯式排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检查分工
检查二组及检查三组负责检查房建项目,检查一组负责检查市政工程项目,领导小组随机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1)项目经理、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级教育制度、起重机械持证上岗制度等执行及记录情况;
(3)监理单位安全检查及旁站监理记录。
2.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1)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评审及第三方检测情况;
(2)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卸料平台施工方案编审、论证及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拆装方案编审、论证及执行情况以及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情况等;
(4)焊接、切割安全管理及现场消防安全状况,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5)地下燃气、供水、供电、通讯等管线保护措施及落实情况。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要求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组织实施情况;
(4)高坠、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施工机械伤害等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5)泥头车两牌两证落实情况。
(三)《***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方案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预防高坠、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施工机械伤害的有关管理规定、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本企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我局,我局将对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集中开展监督检查。省住建厅将对各地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内容如下: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以及制定和实施防范施工坍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的措施情况。
1.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3.施工坍塌、起重机械、高处坠落等伤害事故等危重事故的防治情况;
五、执法标准
(一)本次检查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
(二)对于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检查内容,不合格一项的企业给予责令整改、不合格两项的及以上企业给予责令停工整改,不合格三项的企业与相关人员同事给予黄色警示,不合格四项及以上的企业与相关人员同时给予红色警示3至6个月。违反法律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六、检查要求
(一)严格执法,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忠于职守,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进行处罚,并同时录入省厅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系统、红黄色警示系统和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
(二)违法必究,确保生产安全。
检查人员要***监督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做到违法必究,对检查人员玩忽职守者要严肃处理。
(三)廉洁执法,确保公平公正。
检查人员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礼品及购物卡等,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四)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做好总结工作。
检查当日下班前,检查小组向领导小组和资料组报送检查情况简报,资料组按相关文件时间要求提前5日向领导小组报送执法信息及重点安全隐患信息及工作总结。
***: 1.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3.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4.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
5.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用表
6.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用表
***:***1-6.zip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3年7月15日
(联系人:张瑾,电话:188****8377,传真:2740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