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听证事项目录及实施后评估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及《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事项目录》已经新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重大行政决策指标在深圳市法治政府考核中占35分,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部署,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及听证的法定程序,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填写***,报新区综合办。
新区综合办
2017年4月14日
(联系人:陈博,联系电话:132****7840)
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1 | 修订《光明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 经济服务局 |
2 | 修订《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办法》 | 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
3 | 开展新区卫生系统第二周期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 卫生计生局 |
4 | 深圳市光明新区十三五燃气发展专项规划 | 住房和建设局 |
5 | 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1 | 修订《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办法》 | 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
2 | 深圳市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1 | 苔花计划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 | 卫生计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