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药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后复产复工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深坪食药安〔2020〕3号
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食药安办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公告要求,并结合坪山实际,制定了《坪山区餐饮服务单位节后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依职责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按指引要求严格落实。
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将复产复工企业通报给相关职能单位,便于相关单位跟进加强企业后续防疫监管指导和服务对接工作。
特此通知。
坪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相关稿件:
区食药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后复产复工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