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御海阳光(暂名)商品房及配套项目(二期)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公示〔2015〕47号
汕头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A02、A03组团的“御海阳光”(暂名)商品房及配套项目(二期)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本次申请变更的主要内容:
1、部分住宅阳台位置进行调整:41幢第3—32层东梯东侧住宅户型、42a幢第3—32层东梯东侧住宅户型的阳台位置调整;
2、43a幢栋梯、45a幢西梯的层数由32层调整为31层,立面剖面相应修改;
3、根据有关要求,调整地下室入户大堂和设备房的位置和房间大小。
按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凡与此事项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2015年6月30日至7月9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项目有关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科查询,电话:88787935。
市城乡规划局地址: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
申述和监督电话:88787912
特此公告。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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