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龙湖区2013年科技进步活动月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龙湖区2013年科技进步活动月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龙湖区2013年科技进步活动月方案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今年我区的“科技进步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安排在5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为确保“活动月”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区两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技进步法》和《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积极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省、市“活动月”,突出创新主题,发挥“活动月”在科技科普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掀起科学技术普及的新高潮。
二、活动主题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携手共建创新型龙湖。
三、主要活动和时间安排
围绕“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的要求,重点开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提高全民科学素养以及科技惠及民生等系列活动,较集中安排在“活动月”期间,一些活动延至年底。
1、2013年龙湖区“科技进步活动月”启动仪式(5月中旬)。在鸥汀街道鸥下社区举行。区科技局、科协联合区卫生局、环保分局、鸥汀街道等单位开展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卫生、环保知识宣传咨询、图片展览、知识竞答、义医义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2、中小学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5月中旬)。区地震局联合市地震局、区教育局选择2--3所中小学举行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
3、防震减灾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教育(5月中旬)。结合防震减灾日活动,区地震局联合有关部门面向全区社区、村,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
4、新溪一中第四届科技节()。在新溪一中举行。新溪一中组织开展科普展演、科技小竞赛、科技制作等活动,展示师生制作的科技作品。
5、《科技进步法》宣讲活动(5月下旬)。邀请市科技局领导到龙湖民科园解读《科技进步法》、《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等科技法规,区科技局组织区内科技企业、专业街道(镇)、科研单位参加。组织科技辅导员深入街道、企业宣讲《科技进步法》。
6、科技经费管理培训班(6月上旬)。在龙湖民科园举行.区科技局组织区内科技企业、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参加,专业人士讲解科技经费管理相关知识。
7、科技金融座谈会(6月中旬)。在龙湖民科园举行。区科技局组织园内科技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专家从政策、理论、实际操作等层面上解疑释惑,进一步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民科园三资融合”发展战略。
8、“我与智能机器人交朋友”亲子科普体验活动(5月至6月)。在市科技馆举行。快畅计算机公司组织举办智能机器人展览、演示、DIY现场体验、竞赛等活动,让参加的青少年感性了解机器人世界。
9、专利专项检查(4月下旬至年底)。结合“4·26知识产权周”活动,面向全区企业、商家,开展专利专项检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查处专利侵权行为,规范专利市场秩序。
10、科普进校园(5月至9月)。区科协联合区教育局面向全区中小学举办“低碳生活DIY”、“保护环境,健康生活”科普知识图片展,选择1--2所科技特色学校举办科普知识讲座。
11、科普进社区、村(5月至9月)。区科协联合街道(镇)面向全区社区、村举办科普知识图片展,向1--2个社区、村科普赠书。
12、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村(5月至年底)。区科协联合各街道(镇)创建认定一批科普示范社区、村。
13、防震减灾安全隐患排查(5月至年底)。区地震局联合各街道(镇)以及有关部门,开展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基本情况调查,排查防震抗震风险隐患源。
14、龙湖区产学研合作科技洽谈活动(5月至年底开展)。区政府牵头,区科技局组织输配电、高端电子、新材料等行业20多家企业到北京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科技洽谈活动。
15、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5月至年底)。区科技局、科协、教育局组织中小学生踊跃参赛,择优推荐作品参加上级评比。
16、世界贝类标本展览及珍珠产品展示(全年)。绍河珍珠科技园开放世界贝类馆,养殖育珠示范池,珍珠产品展销厅,展览来自20多个国家的2500多件的贝类标本,演示淡水育珠过程,展示丰富多彩的珍珠产品,介绍珍珠及鉴赏基本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龙湖区2013年“科技进步活动月”由区科教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科教领导小组切实担负领导责任,做好统筹安排。区科技局负责具体工作,有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二)加强宣传发动。宣传部门加强“活动月”宣传报道,有关部门发挥简报、宣传栏、网站等媒介的作用,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科普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经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实践更好的活动形式,推进科技科普工作再上新台阶。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