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汕头市检察院办公家具项目(招标编号:SCG2009017)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包组号:一。
包组内容:汕头市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
2、用途:办公使用。
3、项目内容:办公家具。
4、数量:一批(详见清单)
5、项目预算:合共人民币4250395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6、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生产供货、安装、保修、售后服务。
7、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家具直接制造商,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包含20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的材料样品及实物样品(见样品清单);
4、投标人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以及该厂商标注册证书;
6、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整生产流程所需的生产技术设备(提供设备目录和图样);厂房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并附相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9月4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须携带资料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格。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5、招标文件发放格式:电子文档。各投标人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资料(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2、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2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9月9日(以当天17:00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帐户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款帐户:
开户名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银行帐号:4400***********00030
银行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2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9月16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16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09年9月16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金园路
采购单位联系人:董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83238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79795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董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4-88832382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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