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汕头市金平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金委办[2010]53号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市驻区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实施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办公室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3日
汕头市金平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我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成果,提升全国科普示范区建设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新一轮的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区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打造实力雄厚、科技创新领先、产业协调发展、服务功能发达、人文生态优良、宜商宜居的中心城区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促进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为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依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加强特色科普品牌建设、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优化科普工作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金平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张胜光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谢平暄同志、副区长黄奕瑄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开展本单位的创建活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所属单位的创建活动负总责。
(二)金平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协调、推进。
三、责任制度
按照中国科协制订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办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2011-2015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测评指标》的要求,结合《金平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汕金府办[2007]117号)的责任分工,由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内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有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单位应根据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并加强督促和检查,及时协调和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整个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创建阶段。自即日起到11月底,根据中国科协对创建单位考核的时间跨度为2009-2010年的规定,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金平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任务分解表》、《金平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附后)的要求,一是积极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确保达到创建要求,取得明显成效;二是要对2009年以来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逐项进行梳理归纳、查漏补缺、建立统计登记制度,完善各种资料和档案,形成有效的证明材料。各责任单位应于2010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向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2009年以来的创建工作报告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检查阶段。从2010年12月开始,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照《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和《金平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任务分解表》,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三)考核阶段。2011年上半年,做好迎接中国科协、省、市科协专家组成员实地考核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是关系到我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做到思想认识、领导责任、工作措施、检查、落实等到位,并相应建立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落实好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形成紧密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的有机结合。科普工作与各责任单位的日常工作有着紧密的联系,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做到工作与创建两不误。要把开展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化建设和科技创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创新的精神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创建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加强督促与检查。在创建活动中,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所属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创建任务的顺利完成。牵头单位与各责任单位应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
2、《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