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中心城区行驶和从事营运活动
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将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中心城区行驶和从事营运活动。为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停止营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者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救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就该项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介绍,民政部门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疏导工作当中,主要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三轮车工友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救济。申请低保的条件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中心城区城镇月人均收入在250元以下、农村220元以下的)。符合条件者,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公示后报镇、街道审核,然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区(县)民政部门决定批准的,应当同时确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具体数额,并在居(村)委会再次张榜公示,没有异议即发给低保待遇领取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该负责人表示,人力三轮车经营者家庭纳入低保以后,实行差额补助,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享受低保待遇;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当低保家庭收入高出保障线时,退出低保。
(记者陈洪镔 实习生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