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启动流浪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工作
12月18日上午,汕头市救助管理站举办流浪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工作启动仪式。汕头市政府副市长周镇松、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晓奇,市民政局局长李泽惠,副局长钟岳峰,以及市民政局相关科室、救助站负责人出席了启动仪式。
自 2003年 8月 1日,汕头市救助管理站挂牌运作以来,该站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单位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实施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几年来,先后救助 5500多人次,其中未成年人 940多人次,在构建和谐汕头中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经市编委批准,汕头市成立了汕头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市救助管理站合署办公,承担对市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能。今年以来,为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教育工作,汕头市救助管理站对中心进行了改造维修,改善了居住环境。同时,为促进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门成立流浪未成年人的特殊教育工作实施小组,经过两个月的紧张筹备,配套了教学活动设施设备,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并于 18日正式启动此项特殊教育工作。此举旨在加强对受助未成年人的道德认识、生活常识和文化知识的教育,以提高受助未成年人的综合认知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帮助其尽快重返家庭、健康成长、融入社会,成为社会大家庭中的正常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