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无创辅助通气仪院内洽谈公告(项目编号YNCG2019019)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以下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洽谈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本公告同时公布在我院网页及院内公示栏。
1、供应商资格要求:(需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3)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备所投设备或材料的经营资格;
6)为非所投设备制造商的提供该设备代理的授权书;
7)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允许生产和使用的证明文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8)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2、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主要技术要求 |
无创辅助通气仪 | 2台 | 13.16万元 | 1、适用范围:婴幼儿、儿童、成人;呼吸需要辅助呼吸治疗的病人;需实行气道保护策略 (包括人工气道患者)和支气管净化治疗患者。 2、彩色、高清、高分辨率 LCD显示屏。 4、流量设置范围:5 — 55/分。 5、流量调节方式:5 - 25升/分,每次调节1升/分(儿童模式);10-55升/分,每次调节5升/分(成人模式)。 6、内置涡轮,无需空压机,无气源也可独立工作。 7、具有自动加水湿化水罐功能。 8、螺旋加热丝管路具有加热和监测功能。 9、实时监测参数包括气体流速、气体温度和气体氧浓度。 10、具有呼吸管路连接异常、漏气、堵塞、氧浓度、目标流量、水罐水量、目标温度和断电等报警功能。 11、具有内置消毒功能和实时消毒状态监测和显示。 12、具有气体过滤功能 (细菌过滤效率 >99.99999%,病毒过滤效率99.99%)。 13、提供设备匹配材料(耗材)(含生产厂家、品规、价格等信息),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14、质保期不少于2年。 |
3、洽谈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综合行政楼5楼会议室。请供应商按照资格要求制作洽谈资料4份,洽谈时提交。
4、本公告有效期自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止。
5、联系事项:
咨询、质疑受理机构名称:设备科
咨询、受理机构电话:严工0755-28453006
采购监管机构名称:医院纪委办公室
受理机构电话:0755-28450631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