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跳舞收费惹争议
随着全民健身意识的提升,不少居民喜欢早晚到广场上跳舞健身。然而,有些自称是广场舞的组织者却向前来跳舞的市民收费——
开心的锣鼓敲响连年的喜庆……”随着音乐声起,在广场上,一支支整齐的队伍和着欢快的旋律翩翩起舞,场面蔚为壮观。随着全民健身意识的不断提升,不少居民都喜欢早晚到附近广场上跳舞健身。
然而,“龙岗民声”栏目近日却接到不少市民投诉,称很多自称是广场舞的组织者向前来跳舞的市民收费。一些市民质疑:广场本来就是公共场所,在广场跳舞健身有利于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怎么变成个人牟利的工具了?
△笔者观察: 广场舞收费现象较普遍
12月18日晚上8时许,笔者来到爱联地铁站侧边一处空地上,上百名市民正在“闻乐起舞”,现场十分热闹,其中大多数是中老年人。大概过了30分钟左右,一名中年妇女开始穿梭在跳舞的人群中做出收钱的姿态,大部分的居民随即交了钱,也有部分居民远远见到就避开了。据悉,在该处跳广场舞的居民每日必须交1元钱,否则就会被“请”出队伍。而在离这里不远的另一支广场舞队伍,也是收取同等的费用。家住爱联社区宝荷市场附近的徐阿姨热衷跳广场舞,她告诉笔者:“龙岗中心城附近的很多广场舞我都参加过,基本上都收费。”
12月19日早上7时许,笔者来到龙城广场,发现在这里跳广场舞的居民更多,粗略估计将近200人。在跳舞中途的时候,音乐突然停了下来,一个看似组织者模样的人对正在跳舞的居民说:“没交钱的人赶紧交钱,一个月50块钱,在这里跳舞是要收费的。”话毕,有几个居民走出了跳舞行列,“我以为这个是政府搞的公益活动,活动活动腿脚有益身心健康,就过来参加了,怎么原来还要收费的啊?”走出队伍的王大妈疑惑地说。
△居民争议:
广场跳舞该不该收费
12月19日晚,笔者再次来到爱联地铁站边上的广场舞地点,不少市民针对收费的话题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如果仅仅是设备钱,我支持参与者收一点钱,因为音响设备需要购买,每天还要充电,确实不应该让辛辛苦苦组织活动的人吃亏。但是组织者不能有借机敛财的心态和行为。”笔者身边的王大姐说了自己的意见。
“这片空地属于公共场所,私人凭什么收钱?这不成了占道经营嘛,而且还是非法的。”之前因为没交钱而被“请”出队伍的钟阿姨愤愤不平地说。据笔者了解,在该处参加广场舞的居民中,其中有1/3左右的人对每天收费这个行为比较反感,他们认为不应该交这个钱。而有些市民虽然心里不想交这个钱,但为了参与跳舞,还是默认了这种收费行为。
刘阿姨对此也比较纳闷,她认为:“广场跳舞如果不允许收费的话,就没有人组织这种活动,也不会有人提供音响了,到时候我们恐怕连舞也跳不成了。”闻讯而来的刘大爷说道,“这本来应该是政府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由个人来组织确实难以承担这个成本。最好让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购买音响等设备,组织广场舞活动。”
△律师说法:
收费涉嫌违法
针对这种行为,广东诚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响林认为:“广场舞收费已变成以盈利为目的的非公益性行为,即使是居民自愿交费,但是违背了法律原则涉嫌违法。即便组织者要收费,也必须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否则管理部门有权取缔这种行为。”随后,笔者致电龙岗市场监管分局,回复称未接到相关的市民投诉,但会对笔者反映的现象做进一步的调查。同时,市民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对广场舞这种有益身心的活动给予必要的物质支持,在取缔非法收费行为的同时,为市民提供相应的休闲健身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