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城龙岗街道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研究LCWLGX03统筹单元范围调整的公示
《龙城龙岗街道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研究》已于2013年编制完成,深圳市龙西股份合作公司申请根据最新建筑物、权属与上层次规划情况等因素,对LCWL-GX03统筹单元范围进行优化调整;申请将调整后的统筹单元划分为两个更新单元,在先行申报的更新单元内优先落实规划学校扩建用地。现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一、公示内容
(一)将原统筹单元范围内2块现状为空地、临时建筑的国有已征转未出让用地,以及将原统筹单元范围内现状河道、现状空地调整出拆除范围线,与周边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相衔接,完成对统筹范围进行技术优化调整。
(二)为统筹规划落实,将统筹单元南侧的[五联-龙西地区]法定图则9-29、9-30、9-31三个未划定统筹单元的地块,用地面积约62361平方米,在与综合整治项目线相衔接的基础上,将上述三个地块纳入统筹单元。
对原统筹单元线进行优化调整后,调整前统筹单元范围面积的427690平方米,调整后统筹单元面积463338平方米。
(三)在综合考虑更新政策、现状建筑、产权边界、规划道路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据法定图则规划龙西中路规划道路边界,将统筹单元西面地块划为一个更新单元,更新范围面积298694平方米,按照法定图则贡献率约45.7%;将统筹单元余下的东面地块划为一个更新单元,余下范围面积1******4平方米,该更新单元将结合现状龙西小学新增不低于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的学校用地,解决统筹单元新增学位需求,并结合文物保护单位落实法定图则公共绿地等公共配套用地,更新单元贡献率应不低于45.7%,即符合不低于统筹单元平均贡献率的原则。同时,实施时序以公配优先为原则,重点解决学位供需问题,东面更新单元需作为先行启动实施的城市更新单元。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6年10月18日起至10月24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项目前期科: 刘工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09室
电话:0755-28948117,传真:0755-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示。
附:LCWL-GX03统筹单元范围调整示意图.pdf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