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在劳动关系多个领域实现全国全市领先
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有效保障。为助力龙岗发展,近年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坚持推进改革创新,在劳动关系多个领域实现全国、全市领先。
亮点一:打造全国首批企业社工试点区
在龙岗,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专业社工也成为了其中的重要力量。
2013年,龙岗区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社工综合服务,引导社工发挥第三方优势,参与劳资纠纷预防调解,被国家民政部认定为全国首批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地区,走出了一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路子。2015年,又在全国率先开展社区股份公司引入和谐劳动关系社工综合服务项目,并入选全市金鹏改革创新奖评选。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劳动关系属于社会管理层面的内容,需要社会力量参与。引入社工参与,可以缓解社区的工作压力。
亮点二:创建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示范区
今年,龙岗区被国家人社部选为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示范区。
作为全国5个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示范区之一,龙岗近年来成功实现两个80%,即超过80%的劳资纠纷在街道以下层级化解,超过80%的劳资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化解。
5月12日,国家人社部仲裁调解司在龙岗召开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示范工作启动会议,全区调解仲裁工作得到了人社部和兄弟省市的高度评价。
亮点三:全力推动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改革
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防控体系是龙岗区重点改革项目。该项目通过机制引导、项目撬动及平台支撑,充分调动企业投资者、法人、管理层以及工会组织、社区及街道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和法律资源,形成合力、共同调处,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基层自治。今年来,龙岗区劳资纠纷总量、重劳数量、信访接访量均大幅下降。
区人力资源局制定了《龙岗区2015年打造以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改革方案》,以坂田街道为试点,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为全区打造企业源头稳控体系积累经验。目前,这项改革被列为全市社会建设创新培育项目。
亮点四:在全市率先探索仲裁员专业化改革
十二五期间,我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有不少薄弱部分,其中就包括仲裁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在此前召开的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示范工作启动会议上,国家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副司长李小虎表示,法律专业人才比重仍然较低且流失严重,是制约仲裁工作开展的一个大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龙岗创新开展聘用制仲裁员管理长效机制,对聘用制仲裁队伍实行单独职级序列管理,建立仲裁队伍等级晋升制度。从今年5月起,开展仲裁系统专业化岗位管理改革,实行以事定费,建立劳动案件处理数量、仲裁人员配置与财政经费保障的三方动态调整的新型管理模式,打破仲裁系统固有单一的员额管理模式。
亮点五:率先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十三五规划
近日,区人力资源局率先启动《龙岗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三五规划》项目,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城区提供更科学的制度保障;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评估,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