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世畅自行车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坂田街道世畅自行车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17年第5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龙岗区坂田街道世畅自行车片区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坂田 | 世畅自行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万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6510.8 | ① 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42102平方米的政府储备用地、规划道路等公共利益用地。 |
2 | 平湖 | 平湖旧墟镇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 169204 | 该项目已结转入2010年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为推进平湖旧墟镇片区GX04重点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工作,将平湖旧墟镇片区结转入2010年计划面积20万平方米,按照已批单元规划的平湖旧墟镇片区GX01更新单元拆除范围169204平方米进行调整,本次公示拟调整的平湖旧墟镇片区拆除用地范围。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本次公示期为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22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1楼,联系电话:89623022,28948117。
特此公示。
附表: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世畅自行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1:坂田街道世畅自行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
***2:龙岗区平湖旧墟镇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pdf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