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关于统计人员须取得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统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在下一轮国家从业资格考试后仍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任何单位聘请、任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并拒不改正的,将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省、市统计局的要求,现就我区2012年开展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凡社会、经济、科技等各个领域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以及将来有志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可以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
二、培训和考试科目
1、培训和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2、培训和考试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印发行的教材。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统计局颁发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培训方式:采用自学和面授相结合的方式。8月12至18日培训(全脱产面授7天)。
4、考试规定:今年考试时间为9月16日。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使用答题卡答题。
三、报名和收费
1、报名时间:从6月11日起到7月20日结束。
2、报名地点:斗门区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处。联系电话5119490。
3、收费:凡参加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考试的人员均需缴纳培训、资料、考务、证书等各项费用共计450元,单科收费225元。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1份(A4规格);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7X3.7)彩色相片2张;
3、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2份(表格可或报名时领取)。
4、符合规定免考学科的需交验合格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可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斗门区统计局联系电话5522715;联系人:黄***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类专业目录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斗统字[2012]3号***.doc
***:斗统字[2012]3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