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核心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与建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报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核心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现就项目(项目代码:2012-440403-04-01-984879)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斗门区莲洲镇大沙农场,新建道路约3848米,共分为3条道路,其中规划一路为居住型次干路,全长约2777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规划宽度为30米;规划二路为居住型支路,全长约519米,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规划宽度为18米;规划三路为居住型次干路,全长约552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规划宽度为30米。场地平整面积约88661.52平方米,填土方量179632.4立方米,挖方量95.817立方米,建设临时便道总长721.558米,其中便道A长462.069米,便道B长259.489米。
主要内容:场地填土及平整工程、软基处理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经区投审中心审核,建议该项目估算金额为35096.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827.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77.08万元、预备费:3150.48万元、管线迁改费:331.24万元、征地拆迁费:110.4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三、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工期为33个月。
四、其他
请按基建程序开展项目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其他有关问题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