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田街道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我街道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深化推进依法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辖区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为建设法治街道营建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龙岗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内容,将我街道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显成效
1.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创建工作机制。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各有关部门及各社区工作站为成员的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改进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全体联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街道的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街道将法治创建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民生实事工程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区、部门和街属事业单位,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今年制定了《坂田街道2017年法治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坂田街道2017年全面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坂田街道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一览表》、《坂田街道2017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措施、绩效考评等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严格落实上级精神;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推进法治街道建设,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连续性、长期性和实效性。
3.配强法制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职能作用。为进一步配强法制工作力量,我街道配备两名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作为街道法制员,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为街道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同时,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街道职能部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及信访调解工作、街道采购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政府决策的风险防控发挥积极作用。截至11月,共完成合同送审1332份、规范性文件送审1份,提供相应法律意见书600余份,确保街道各类合同订立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合法、合规;为街道招标采购小组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0余条,为工程招标定标会进行全程***监督21场、小型基建项目抽签监督31场,规范了招标采购程序,为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配合街道开展大盆菜民生工作,在认真把关的同时,加快了合同审查速度,提高审查时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有章可循
1.加大规章制度的清理力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立权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政府履职机制,今年5月,我街道全面开展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按照“保留适应、废止过时、修订欠缺,增补需要”的原则,对成立以来政务管理、廉政建设、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社会管理、行政管理、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九方面共200余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和修订,形成《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规章制度汇编(第二版)》。本次规章制度汇编对坂田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将使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工作有新章可循、有新规可依,能够更好地指导、规范、监督街道各项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用制度规范、约束和引导行政机关的行为,用制度提升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一是严把起草关。通过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确保文件内容合理、合情;二是严把审查关。规范性文件报请街道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审议前,必须经街道法制员与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三是严把决定关。以街道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会议审议时,由起草部门就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查情况进行汇报,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落实不经合法性审查不决策,不符合群众意愿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的制度;四是严把公布关。通过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开,扩大规范性文件的知晓范围,保证文件的有效实施;五是严把备案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时限和要求报区法制办备案,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17年度,我街道共制定1份规范性文件,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已严格按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及备案制度进行落实。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常态化
1.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契机,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修订完善《坂田街道办事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党工委会议议事决策制度(暂行)》等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对班子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街道领导班子严格遵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准绳,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概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决策前慎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民主协商、公开听证等制度,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根据,推进街道各项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截至2017年11月,我街道通过集体决策形成党政联席会议纪要42份,均已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进行备案。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制
我街道高度重视规范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原则,从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执法效能、文明执法等方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执法行为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责任管理和资格管理,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着力建设一支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办案要求、办案程序和办案规定,确保案卷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合法有效、法律法规运用适当、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规范。今年以来,街道执法部门的全体执法人员均已按要求参加市、区执法知识培训和考试。
(五)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整合街道网上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等具有社会监督和服务功能的举报投诉路径,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2.强化社会矛盾防备和化解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修订完善了《坂田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实施办法》,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完善街道-社区-企业三级调解网络,设置坂田街道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工作室共54个,街道调解员1159个。2017年1月至今,我街道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案件687件,调解成功案件683次,成功率高达99.3%;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件,涉及当事人2723人次,已成功调解。二是全力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完善调解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进行多元衔接。街道重新整合社区调解员、综治信息员、志愿者等各方信访维稳力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重点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街道没有发生因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恶性群体性事件。
3.扎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树立法治政府形象。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新《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重视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进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审活动,不断增强行政机关领导人的法律意识,并且有助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塑造良好的工作作风。2017年,我街道行政复议1件,已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理,目前该复议未被撤销,撤销率0%;行政诉讼1件,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由街道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令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积极进行案件答辩,目前该案尚未审结。
(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1.深化“一窗式”政务服务改革。一是制定有效实施方案,及时落实工作部署。我街道根据区“一窗式”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完善《坂田街道“一窗式”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各项细则,并及时进行了工作部署,保障了街道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建立健全“一窗式”政务服务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并印发《坂田街道行政(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并有效落实。二是强化管理,全面完成政务服务改革。将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事项纳入“一窗式”综合服务,实现街道、社区行政(便民)服务大厅前台综合窗口受理、后台部门协同办理的“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快捷、高效、人性化的政务服务。2017年1-10月份,行政服务大厅共办理服务及审批事项28236件,答复咨询事项15314件。
2.夯实政务公开及政务网站建设工作。今年,我街道顺利完成前三季度政务公开及政务网站建设考核迎检工作,通过制定完善方案及任务分工、加强日常监督协调等有效措施,积极协调街道各部门、工作站及时、准确发布辖区各类政务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强化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管理和指导,及时编辑制作公开宣传栏信息,不断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为人民群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了便利。同时,在龙岗政府在线和街道网站公布街道的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开通网上办事事项47项,录入办结业务1377件,通过政务网站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2308条。
(七)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推动街道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活动,为公职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推进学法用法。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街道采取定期检查或督查,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根据。2017年8月与9月,分别组织街道科级及以上干部、社区工作站两委班子成员参加法治思维与社会治理专题讲座,以及举办坂田街道“七五”普法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暨坂田街道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会。通过法治学习,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坚持法治导向,提高法治能力。
2.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健全普法学法制度,街道充分利用横幅、法制讲座、简报、标语、社区橱窗、展板以及深入学校、物业、工厂企业等形式,加大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积极开展“2017法治街道”创建宣传活动,以“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人民调解月”、“法援宣传月”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安全生产、消费维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营造和谐法治氛围。2017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余场,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手册、挂图、宣传单张等资料12万余册,宣传普及人数达15万余人次。
3.整合多方资源,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渠道。一是确定创建普法示范民办学校作为今年街道的重点工作项目,认真研究并制定普法示范民办学校的建设方案,以爱爱学校作为普法示范点,在爱爱学校入门操场显眼处增设3个普法宣传栏,会议室增设一批普法宣传展板,购置一批普法书籍和书架,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供良好的硬件设施,获全校师生一致好评。二是制定了《坂田街道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着力推动计划有效落实。三是全面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2名专职律师作为社区法律顾问,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每季度组织法律顾问在社区以案例的方式向辖区居民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形象生动,深入浅出,有效拓宽普法宣传受众面。通过法治创建,各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得到进一步完善,居民形成了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了社区和谐、平安与稳定。
二、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8年,我街道将继续强化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精神,坚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提高街道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落实好街道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业务领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相关法治专题会,定期组织交流讨论以应对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建立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加强街道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深化“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高街道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完善政务舆情研判处置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确保及时回应。
(三)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街道各方面监督体系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坚持把事情做实做好,充分发挥街道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的作用。
(四)进一步健全依法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重点做好预防化解纠纷处置工作。充分利用各部门和社会各方资源,上下同心,社会联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整合调解资源,坚持“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原则,积极推动矛盾双方和解,从根源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积极营造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在社会层面上,将法律宣传工作方式从“等***”变为“走下去”,组织街道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下社区”等系列专题活动,加强普法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从居民生活、工作等实际出发,强调普法教育的实用性,要求秉持“司法为民、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不断更新工作模式,力争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