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征求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集体产权交易行为,促进社区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结合龙岗区实际,区国资局修订了《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就《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0年7月22日至9月4日
二、反馈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建设路财政大厦6楼607(邮编:51817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gqgzj@lg.gov.cn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28687461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编意见统计表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相关***:
***1: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编意见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