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阁坑排洪整治等零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属于排洪工程,总投1 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国土基金。建设单位原为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根据《关于成立原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历史遗留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深龙临〔2006〕14号)文件精神,区建筑工务局负责工程竣工后的决算送审、合同及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等后续工作,施工单位为深圳市承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铁道部科学研究院深圳研究设计院龙岗监理部,工程于2004年9月2日开工,2004年9月25日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00 147.11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191 400.18元,核减8 746.93元,核减率为4.37%。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该工程审定总造价为191 400.18元,至审计时止,建设单位未拨付工程款。
四、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8 746.93元。经审计,该工程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多计造价8 746.93元。
五、审计处理意见
对多计工程造价8 746.93元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多计工程造价8 746.93元应予调减,工程造价以审定造价191 400.18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