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陈竽伶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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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福人常〔2018〕62号
关于接受陈竽伶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1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各有关单位:
经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
陈竽伶辞去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张伟辞去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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