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水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珠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水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联系电话:0756-7716611,传 真:0756-7716636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珠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水站建设项目 | 珠海港安瓶装燃气供应站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港中路南侧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液化石油气瓶库, 本站单次最大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280瓶,每瓶35L。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项目运营过程中没有废气产生。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通过隔声、减振、做好经营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