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规土宝函〔2018〕842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第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18214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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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赖丹丹: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区级消防科技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们根据市消防监管支队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提出建设我区消防科普教育场馆,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对维护我区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局认同该项提议,并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根据2018年3月6日区消安委办组织的关于宝安区消防教育科普馆建设工作协调会会议精神,该项目将以装修、设备安装的方式进行推进,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联系人:陶柏延,联系电话:278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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