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政采服务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项目名称:福永片区污水应急处理扩容提标改造服务项目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项目采购需求详见***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综合单价为2.07元/立方米,总投资为13206.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市污染防治指挥部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2020年1号令)》等文件要求,我区21条入海河流须在2020年底达到地表水五类水标准,但福永片区污水应急处理扩容项目现有出水标准难以匹配,亟须实施提标改造。为实现水质限期达标要求,本次提标改造工程拟采用“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BFBR生物池+加磁高效沉淀池+中途提升泵房+曝气生物滤池+精密过滤系统+紫外线消毒池”的工艺流程,改造内容主要为新增曝气沉砂池、加磁高效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紫外消毒池等,出水执行地表水IV类标准(TN除外)。项目综合单价为2.07元/立方米,总投资为13206.6万元,运营时间与原项目运营期保持一致,自建成之日起,至2022年7月7日止。
2、提标改造项目是在原处理工艺上局部进行优化和调整,新增设施设备与原工艺设施设备须交叉协同运行,两者并非独立存在,且施工阶段须对新、旧工艺设施设备进行交叉改造和接驳,存在不可分割性,因此由项目原中标人承建最为稳妥。此外,提标改造项目和原污水应急处理项目之间为交叉协同运行,提标改造项目新增工艺设施处理后并非最终出水,则无法单独考核,如出现不达标排放情形,责任难以认定。唯有原中标人承建提标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及后期运行期间的责任界定明确唯一,责任清晰,避免纠纷,便于合同管理和责任追究。
综上,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的规定,申请就福永片区污水应急处理扩容提标改造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购买提标改造和运营管理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沿河北路1002号瑞思国际大厦C座四楼
三、公示期限
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凌云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一路1号宝安区40区
联系电话:0755-2787554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翁彦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宝安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5-2775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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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福永片区污水应急处理扩容提标改造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