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规土宝函〔2017〕801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第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0172196号建议的答复
陈树球、彭自美、陈健辉、文永强、蔡日东、田桂芝、孔淑玲、潘艳、陆健青、利勇刚、杨刚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福围社区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落地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经核非农建设用地台账,深圳市福围股份合作公司的工商总指标为135801平方米,原已划定非农建设用地3宗,用地方案图分别为2006-60S-320、2006-60S-321、2006-60S-322,用地面积分别为45462.26平方米、52802.34平方米、37537.13平方米,用地面积共计135801.73平方米。
二、深圳市福围股份合作公司现正申请完善该社区征地返还用地手续,待该手续完善后,根据《宝安区城市化转地非农建设用地后续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与之相冲突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即可调整。请深圳市福围股份合作公司同步按规定寻找可供落地的用地,我局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力支持社区的发展,依区政府审批意见,推进问题的解决。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
(联系人:何涛,联系电话:2781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