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国资委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山区国资委现委托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直管企业财务总监6名。财务总监直接对区国资委负责并实行报告工作制度,采用市场化选聘,实行合同制和年薪制。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一)按要求向区国资委报告企业的重大事项;
(二)对企业向区国资委报批的重大经济业务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三)参与企业财务联签;
(四)履行企业财务监督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区国资委委派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有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职务满3年或财务部长(经理)职务满5年,具有财务(审计)管理工作经验;
2、现任区直企业中层正职或二级企业正职满3年,具有财务(审计)管理工作经验;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现任副处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满3年,具有财务(审计)管理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初任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五)实践能力出众或从业成绩优异等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中共党员或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者优先;
(六)区国资委认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报名、聘用: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或者财务负责人,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5、对所任职工作单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财会制度负有个人责任,被有关部门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未逾两年的;
6、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财务总监的。
(八)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10月16日。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非工作日:只限10月28、29,11月4、5日四天接受报名,上午10:00~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本人到现场,不可委托其他人代为报名。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联合大厦11楼;
咨询电话:0755-26891686, 26892396,26885682;
联系人:陈先生、徐先生。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报名表1份,可在南山政府在线:www.szns.gov.cn或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网站: www.szxyxhr.cn自行。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职务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深圳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近期蓝底大一寸证件照片1张。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复审结果为准。
(六)笔试
笔试考察岗位业务水平;笔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市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深圳市户籍到各区公安分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理机构负责办理;该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加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及格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名单。
(九)面谈。
主要就应聘职位、薪酬待遇、入职意愿及其它双方关心的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深入交流。
(十)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谈情况,按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若因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以上述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数量多于职位拟招名额时,则对上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最终的体检与考察人选。
考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南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十一)有关说明
在考察或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空缺职位的,区国资委可视情况进行递补。
四、财务总监的薪酬待遇
(一)财务总监实行年薪制(含法定的五险一金),总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为(税前)24万元;总体薪酬待遇水平参照区属企业副总经理的待遇标准执行(绩效考核奖金一年发放一次,暂定不超过26万元)。
(二)聘用合同由深圳市新亚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一签3年,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月薪为1.5万元。
深圳市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
***1:南山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招聘职位表.xls
***2: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