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共青团深圳市南山区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0日至7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区委进行了巡察。10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团区委机关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团区委党支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团区委党支部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团区委党支部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团区委党支部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巡察反馈会后,党支部书记蔡淡宏立即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强调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对反馈问题逐一梳理,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支委会后,立即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统一认识,强调要对巡察整改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挖掘问题根源,梳理解决措施,成立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金翠同志任组长,支部委员、学少部部长李家真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察整改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团委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巡查整改办公室主任。
(二)深刻剖析,集中力量研究整改方案,抓实责任分解。10月22日再次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5类问题12个方面,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班子成员逐个发言表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部门负责人主动划定责任、落实措施,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对《中共共青团深圳市南山区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的方案(初稿)》《团区委党支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后征求全委各部门意见建议,最终形成定稿,作为贯彻落实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责成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确保巡察整改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三)严格督查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的整改进行***,根据整改问题、整改建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等,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办结、压茬式推进,各部门负责人一周一汇报,整改落实进度随时掌握。对督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通报。对能立行立改的,即改即成;对一些条件尚不具备、整改有难度的,定方案、定目标、定责任,限时推进;对需长期坚持的,从制度入手,以长效为本,真正做到整改问题促进工作。
二、落实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涉及有关问题的整改
1.对“非在编人员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1)立行解聘3名派遣人员。由团区委书记金翠、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石兰涛分别与3名派遣人员单独谈心谈话,并集中征求意见,通过充分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配合,已于10月底依法解除3名派遣人员的工作关系。
(2)尽快补办备案手续。现有5名自聘人员,积极向区人资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申请补办符合规定的用人报备手续。
2.对“大量小型工程直接发包存在严重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作为协办单位,按照《建立南山区小型建设工程及服务项目供应商预选库任务令》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和区采购招标中心等单位工作,根据实际及时报送了我委需求。
(2)在职工大会上强调施工方选取要求。今后,团区委所有小型工程将严格按照程序在项目供应商预选库中选取建设施工单位,严禁选取非项目库内的任何施工方,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
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5个类型共12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对应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我委结合实际情况,细分为14条。截至2018年12月12日,我委全面落实整改意见建议,已完成全部问题的整改,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核心方面
1.对“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推进共青团改革主动性不足。对广大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不突出,用新思想新精神指导团建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
(1)在每周工作例会第一议题上由支委向支部党员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
(2)举办南山区共青团系统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南山各级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引导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3)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并专设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支部书记每季度向支部党员讲一堂党课。
(4)紧扣南山科技创新的特点,积极主动推进南山共青团改革工作,经多次研究讨论,已形成《南山共青团改革重点任务实施方案(代拟稿)》,拟近期按程序报送区委,以区委文件印发。
2.对“2005年至今未组织召开团代会”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启动团代会筹备工作。成立了团代会的组织组、文秘组、宣传组、后勤组,着手团代会的筹备工作。正在积极向区委汇报,在班子配齐和区委同意后,及时召开团代会。
3.对“党员意识弱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未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团区委“三重一大”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相关内容的范围和具体标准,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2)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由专人负责“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记录、执行跟进、检查验收工作,做到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留有规范痕迹。
4.对“下基层调研主动性积极性不足,指导基层团的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欠缺;团干部联系青年制度不落实,与基层团干部、青年面对面沟通交流少,忽视与普通青少年密切联系”问题的整改。
(1)实施“4+1”团干部下基层制度。团区委每名团干部每周至少有1天时间到挂点的街道、社区、学校、社会组织、企业与青年见面。
(2)实施“1+100”制度。每名团干部经常联系服务100名普通青年,每名团干部联系的100名普通青年信息实行登记造册,并在“1+100”系统上做好每次联系服务的工作记录,做到事事留痕。
5.对“对青年学习、就业、婚恋等需求研究不深、办法不多,大部分服务青少年项目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活动重形式、轻效果;企业团组织活动少,基础团务工作缺位,青年对团组织认可度不高、归属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1)开展青年发展需求调研。邀请中央团学专家和粤港澳青年政策专家开展南山区青年发展状况调研,有针对性提出服务措施,近期将起草《南山区青年发展状况与发展需求调研报告》,全方位指导南山青年立足新时代实现新发展。
(2)打造“七彩青春”品牌项目。针对青年团员的团组织生活、创业服务、婚恋交友、学习提升、兴趣团体、就业住宿、志愿公益等七大方面,提供专属服务项目。
(3)全力加强“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利用推广智慧团建平台契机,全面深入加强基层两新团组织建设工作,实行“新建一个、登记一个、规范一个、服务一个”团组织工作制度,落实团员主动登记报到工作,实现团建工作全区域一平台集中管理服务。
(二)党建工作方面
6.对“党建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和团的工作“两张皮”,没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尽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意识。对党员教育研究部署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学习教育方式、内容缺乏吸引力;党员对《党章》、党内法规及******系列***学得不深不透,部分党员对党建基本知识不知晓。没有按照规定公开党务工作”问题的整改。
(1)落实每周学习教育制度。支委成员在每周工作例会向支部党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常态化开展党员学习教育。
(2)紧紧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地将党建工作摆在全委工作的首位,每月召开1次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组织支部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使党员接受党性教育和精神洗礼。
(3)制定了内部学习教育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半年邀请高校、党校等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
(4)设立团区委党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团区委党支部的党务工作,接受党员群众和青年团员的监督。
7.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委没有按照分工履行职责,支委会工作由办公室承担。党员大会、支委会较少研究讨论党建工作,存在非党员参加会议、非党员作会议记录的现象。支部活动台账管理不规范,资料凌乱”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制定我委“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人(党员)认真做好支委会、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支委会成员定期讲党课。召开支委会,研究明确了支部委员职责和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支部活动台账管理。
(2)利用党务公开栏定期公开“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定期向区直机关工委报告“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和有关执行记录材料,接受上级监督。
8.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和领导干部剖析材料不深刻,没有反映出团区委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少;2015年群众反映的“团委干部开会时讲空话废话套话”“宣传形式落后”等意见未出现在整改清单中,整改清单连续3年出现“加强调研”“联系青年”等问题的整改。
(1)针对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已于11月15日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部副部长和纪委监委派驻五组组长到会指导。
(2)今后将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基层调研、网上发放调查问卷等多形式征求基层团干、团员青年、群众的意见,形成征求意见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心谈话透彻,确保会前准备充分。
(3)领导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挖掘问题及原因深刻,见人见物见思想,用实际例子做支撑,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形成整改清单,整改措施具体可操作,在规定时限内逐一销号整改,形成整改台账。
(4)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遮不掩,一针见血,红脸出汗,切实达到交流思想、消除隔阂,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认识不足,贯彻******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与团区委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问题的整改。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形成党支部委员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制度,充分发挥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支部党员把维护核心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
(2)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为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强化了党员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党员学习教育,落实每周一教育制度,支委成员在每周工作例会上结合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向支部党员传达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推动共青团工作层层落实。
10.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主体责任只有清单和任务,没有部署,没有督促检查和考核;班子成员没有明确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没有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人员谈话提醒只谈业务,不谈廉政”问题的整改。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分管领导,细化任务,经常部署、督促检查。
(2)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根据共青团特点,确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4)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严格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巡察以来,班子成员已和3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对工作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责令整改,今后将坚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1.对“重信任轻监督,风险防范意识缺失。采购项目多、小、散,项目多采取三方比价、最低价中标方式,由项目负责人一人包办,不少项目负责人为非在编人员。财务审核不严,临聘人员长期负责财务工作,大量单据未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即支付,部分项目会议纪要中合作方与***收款公司不符,部分合同提前支付款项”问题的整改。
(1)完善内控制度。为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邀请第三方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优化,规范支付流程,防范采购项目廉政风险,在三方比价等流程中核对三方信息,确保三方比价真正落到实处。
(2)严格财务审核,规范财务制度,合规配备财务人员,财务单据必须按照规范流程审签报批,做好三方询价、集体研究、查验合作对象法人信息等。合同内容及支付进度做到了权利义务对等,合同由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切实保障团委在采购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3)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涉及全委各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如工程建设、财务支出等,坚持支委集体讨论决定。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2.对“未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近3年,团区委提拔2名干部,未严格按程序进行,班子会议缺少动议和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环节”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班子集体讨论、公示等规定流程开展程序选拔干部,同时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及时与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咨询请教,并做好资料存档,坚决杜绝环节缺失情况再次出现。
(2)指定责任心强、细心的专职在编干部负责人事工作,同时加强组工干部及分管领导关于干部选拔知识的学习,学深学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任免相关制度。
(五)机关内部管理方面
13.对“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粗糙。团区委未按要求制定议事规则,会议不规范,召开次数频繁,议题多而杂,工作例会混同班子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共青团深圳市南山区委员会制度汇编》,从机构及岗位职责、党的建设、行政管理等三个方面,细化了41项工作及岗位职责、8项党的工作制度、23项行政管理制度,夯实制度基石,进一步强化了监督制约实效。
(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支委会、党员大会、书记讲党课、班子会独立专项开展,避免交叉重合,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专设会议专用记录本,提高会议决策效率,规范会议记录,完善纪要、文件签发流程。
14.对“人员流动大,混编混岗现象突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到位,如办公室主任空缺,负责人一年三易其人。团务部部长空缺,由学少部部长长期担任团务部负责人;青少年活动中心分为公园部和滨海部两部分,编制共6人,4人长期被抽调到机关工作,公园部和滨海部各1人负责”问题的整改。
(1)做到机关干部职岗相符。已向区委组织部提交人事选任申请,按工作岗位新任或调整在编人员任职职务,使职务与岗位相吻合。
(2)调整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编制人员岗位。对4名抽调人员全部调整工作岗位回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其中,1人负责财务工作,1人负责青少年工作,1人负责团校工作,1人负责青联工作。
四、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的整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接下来,团区委党支部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的严格监督下,切实将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不折不扣地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我区共青团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为我区打造“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南山样板提供过硬的青年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团区委反映。联系方式:0755—26665094,邮政信箱:深圳市南山区中山西街42号702室,电子邮箱:tw@szns.gov.cn。
中共共青团深圳市南山区机关支部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