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3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通知
文号:深规土〔2013〕3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五届八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2013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以下简称《土地整备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土地整备计划》予以印发,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土地整备计划》是深圳市2013年度土地整备、房屋征收及开展土地投融资的重要依据。在市域范围内的各项土地整备活动应符合本计划。
二、本计划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资金拨付时间根据计划实施情况允许延迟至2013年12月31日后投放。
三、2013年度我市应完成18平方公里用地的整备任务。
四、《土地整备计划》实施应坚持重点发展地区用地优先、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优先、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民生工程用地优先的原则。
五、根据全市统筹,分区实施的总体思路,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依据《土地整备计划》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