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灶镇黄竹山北废弃取土点治理复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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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5日发表
珠金发改投〔2021〕3号
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三灶镇黄竹山北废弃取土点治理复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珠金联〔202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项目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101-440404-04-01-676836 )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金湾区三灶镇湖滨西路南侧,工程治理范围包括黄竹山北约30万平方米(投影面积)裸露山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边坡坡面危岩体清理、坡面平整、分级放坡、边坡支护、截水系统修建、加筋系统布设、灌溉系统布设、植物物种筛选与群落配置、植被混凝土配置与喷播、坡底乔灌木种植、养护管理等。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估算19387.22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1、金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纪要(〔2020〕9号);
2、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珠金府常字〔2019〕30号);
3、《关于珠海市三灶镇黄竹山北废弃取土点治理复绿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的承诺书》;
4、关于《关于申请终止三灶镇鹅仔山及黄竹山北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的请示》的复函;
5、《三灶镇黄竹山北废弃取土点治理复绿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核。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界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