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湾区三灶镇新建中学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1〕98号
金湾区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新建中学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收悉。经审查,现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9-440404-83-01-024742)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片区安基东路与安堂村的交叉口位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6510.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428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619.4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7668.56平方米(含人防面积),建设规模为36个班。建设内容为校舍、运动场、校门、围墙、校道、绿化工程等。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25211.07万元,其中建安费19008.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74.51万元,预备费2128.28万元,设备购置费1800.00万元。建设资金由区、镇财政体制分担。
三、审批依据:
1、《关于金湾区三灶新建中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0〕46号);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四、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
五、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六、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