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盐田区2018年企业公共租赁住房调剂分配申请受理合格企业
根据2018年3月5日《区经促局关于开展2018年盐田区企业公共租赁住房调剂分配工作的函》及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对调剂分配申请受理初审合格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7日至11日。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初审合格企业信息
本次经区经促局初审合格的申请企业共5家(名单详见***)。
二、信息校核、更正
公示期间,如申请企业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在公示期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申请校核、更正。
三、监督、举报、投诉
欢迎广大市民对所公示的信息予以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址: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楼1106室,电话:25365153)反映不符合申请条件企业情况。对所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取消申请企业的配租资格。
特此通告。
***:盐田区2018年企业公共租赁住房调剂分配初审合格企业汇总表
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3月6日
如打开后仍无法播放,请检查您的浏览器是否是最新版本,为了您的上网安全和上网体验,推荐使用最新版 IE 浏览器或 Chrome、Firefox、Safari 等新型浏览器的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