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湾司法所拓宽工作思路调解向海上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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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在十八大报告和全国“两会”中,提到要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一直以来,香湾司法所在上级的领导下,结合自身所处地理位置和渔民习惯,大胆开拓,探索出一套科学可行、高效利民的调解方法,得到群众好评。
香湾街道地处情侣北路香炉湾,辖区内的香洲港码头是珠海市重要渔港,务工人员数量庞大,是香洲繁荣昌盛的一角。据统计,仅区渔业协会登记在册的渔船就有116条,从业人员600多人。他们多数都没有与船主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动分成的形式从事渔业生产。在创造巨大经济价值的同时,船工在生产作业发生事故的现象也越来越多。这些船工很多不是本地人,他们在海上作业,远离陆地也远离亲人,加上对政策法规了解得少,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不知向哪些部门求助,有时不能得到及时诊治,而船主又以与船工不是劳动关系为由搪塞卸责。船工一旦受重伤,往往需要花费巨额医疗费,“一次犯病,一家掏空”,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船工因为不知如何依法维权而得不到合理赔偿,生活陷入困窘。今年3月到香湾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求助的伤亡案件就有4宗,让司法所意识到这个问题的紧迫性。这些船工是事故高发群体,也是维权弱势群体。对此,香湾司法所积极摸底排查,把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海上。针对部分船工不了解人民调解的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并已成功调解几宗船工海上作业致伤残纠纷案件,赔偿金额达30多万元,维护了外来工的合法权益。
如重庆籍船工黄某,2013年1月31日下午在万山区附近海域作业时某右手被卷入船尾右边绳索,导致右手中指骨折,无名指肉挫伤。经治疗黄某伤愈出院,但受伤后留有后遗症,与船主又多次协商无果,后经双方同意由司法所负责调解。最终在调解员多次努力下,船主态度逐渐软化并同意补偿。
又如船工阮某,今年1月23日在出海作业时因高血压突发脑出血,送医院救治进行手术治疗。船主郭某先行为阮某垫付手术费等十三万余元。阮某妻子决定待丈夫病情稳定后转回家乡治疗,要求船主给予一次性补偿。双方就此产生了争议,双方来到香湾街道要求调解。经司法所努力,在几次协商后,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
黄某、郭某的经历只是冰山一角,据我们调查了解,很多船工都曾经遭遇过类似情况。香湾司法所通过深入调查访问,基本摸清了这个群体的人员结构、作业规律和工作环境,在船工中取得一定知名度和信任度,通过宣传普法,让“有纠纷、去调解”的理念成为船工解决纠纷的风向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香湾街道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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