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罗湖区工商联(总商会)群众信访办理制度意见的函
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罗湖区工商联(总商会)群众信访办理制度》意见的函
征集状态: 已结束
开始时间: 2019-11-14
结束时间: 2019-12-14
电子邮箱: lh_zsh@szlh.gov.cn
内 容:
罗湖区工商联(总商会)群众信访办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保障来信来访人权利,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本单位,并尽可能在源头上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特制定以下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信访工作接接待一受理一处理→回复四个程序办理。
二、信访接待受理
(一)实行受理首办责任制
相关科室要接待和处理好群众信访,认真做好记录,不能因为工作程序问题或其它问题引发群众信访。对来信访、投诉的群众要认真接待,问明情况后与科室负责人写上处理,并在做好登记,同时积极开展接待工作。在接待中出现困难,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
本单位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方面对直接到本单位信访案件负主责,另一方面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负主责。对每一件信访策件落实责任,抓好查办,尤其要抓好初信初访的查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减少上访案件。对办理困难的案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回复。
三、信访处理回复
(一)实行每事报告制度
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群众投诉进行登记和处理,对可能引起群众信访的案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登记备案。对有可能引发上访的问题及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分管领导。
(二)重大情况和重大异常上访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在工作中发现重大情况和重大异常上访策件,及时上报办公室,并按照分管领导指示,制定措施,及时开展工作。
(三)信访查办、督办
对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督办。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由分管领导负责督办。对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按照办理程序规定做好回复工作。
(四)信访工作回访
科室负责人对已经调处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听取意见,防止矛盾反复。对正在办理的疑难策件,要定期走访上访人员,通报工作情况,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尽可能息诉息访。
部门回应: 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2月14日,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有社会公众通过书面材料、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