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湖区实施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解读:
(2012年3月27日)
罗府〔2012〕7号
《罗湖区实施
罗湖区实施《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11-2013年)》行动计划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11—2013年)的通知》(深府〔2011〕195号),为切实有效推进我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围绕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所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有序推进我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方式,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提高创新能力,实现从“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跨越,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创新。
二、主要目标及任务
(一)实施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在生物互联网新能源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化专项,分梯次培育一批自主创新型企业群体,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
2012年:完成《深圳市推进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10-2012年)》规定的相关工作。生物产业规模达到6亿元,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36亿元,新能源产业规模达到5亿元。(生物产业数据按产值发生地统计;互联网、新能源产业数据按企业注册地统计)
2013年:完成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的相关工作。
(二)推进罗湖莲塘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建设。
推进罗湖莲塘互联网产业园区二期建设,制定莲塘片区互联网产业基地规划,加快莲塘片区升级改造。
2012年:完成园区二期主体工程建设,启动二期招商引资工作,启动莲塘片区互联网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部分传统工业厂房改造动工。
2013年:推进互联网产业园二期建设,全面开展高新技术产业第一园区产业置换,引进互联网企业,莲塘片区工业七小区传统工业厂房改造开工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积极壮大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三大产业规模。
1.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1)根据我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实际,结合产业升级和城市更新改造,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统筹谋划,合理布局,试点打造一批新兴产业基地。根据产业基地建设需求,从普惠政策和个性化政策两方面研究制定产业基地扶持政策,对入驻基地的企业和项目,从研发资助、人才引进、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局、区重建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
(2)梳理生物、互联网、新能源重点领域市外知名企业,***企业动态,制定招商计划,创新招商方式,开拓招商视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与国际产业转移对接,大量引进知名企业入驻罗湖,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央企及各类总部企业,形成企业集聚,向总部型和高端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局)
(3)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我区发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营造积极向上的创业氛围,塑造良好的城区形象和城区品牌,为我区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和推动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局、各街道办事处)
2.不断完善产业链建设。
(1)围绕市互联网、生物、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通过组织行业专家、企业管理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梳理产业链条,制定产业链建设计划,努力扩大产业规模。对于优势环节,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巩固领先地位;对于关键环节中的薄弱和缺失部分,一方面加大对本土企业的培育力度,另一方面瞄准国内外知名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打造完整均衡的产业链。(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局、区环保水务局)
(2)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协调发展、互惠共赢的原则,积极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加快融入深港创新圈建设,鼓励本地企业联合香港研究机构共同建设互联网、生物、新能源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联合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
3.扶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1)制定专项扶持计划,加大对互联网、生物、新能源产业的投入力度,推进产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
(2)梳理互联网、生物、新能源重点领域本土企业,建立企业信息库,把握企业发展动态,***服务,加大对龙头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制定分类培育计划,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局、罗湖市场监管分局、罗湖地税局)
(二)重点提升互联网产业能级。
4.明确互联网产业发展定位。
重点发展互联网应用服务业,核心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促进电子商务与辖区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融合,提高相关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将电子商务打造成罗湖重要的新兴支柱产业。积极引导辖区黄金珠宝、服装品牌企业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广泛合作或尝试搭建平台实施网上销售,重点扶持服务于整个水贝黄金珠宝产业基地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B2B、B2C平台,推动罗湖辖区认定的“品牌产品”和品牌商城、知名特色商铺、餐饮、酒店、娱乐场所、旅游目的地等消费线下实体店向电子商务拓展,形成线上和线下互动的消费体验,形成实体消费和网络商城融合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经济促进局)
5.做好莲塘片区产业规划,打造产业发展空间。
(1)加快深圳互联网产业园二期建设,启动莲塘片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研究,进一步整合莲塘片区资源,将互联网产业园放大到整个莲塘片区,强化区域产业与商业配套功能,全力打造莲塘互联网产业基地。充分利用园区现有物业资源,强化产业置换,引进商业模式清晰、成熟并具有一定规模的较大企业,充分利用政府整体租用厂房资源引进知名品牌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重建局、区投资推广局、莲塘街道办)
(2)依托深圳互联网产业基地,在莲塘片区规划建设综合性的电子商务主题体验消费中心,以辖区电子商务企业为主体,集中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电子商务体验店,辅以咖啡厅、特色酒吧、时尚餐饮、数字娱乐等具有互联网文化特色的消费场所,提升互联网产业基地的商业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莲塘街道办)
6.引进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1)进一步加大电子商务企业引进与培育力度,打造网上国际消费中心。重点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领军企业,支持重点企业快速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链各个关键节点骨干企业,引导相关企业实行深度整合,形成供应链服务联盟,为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体系,带动产品资源、服务资源和配套资源向罗湖聚集,不断优化辖区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
(2)广泛引进和培育各个细分领域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丰富网上消费和服务资源,与实体消费中心形成融合与互补,打造深圳市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聚集地和网络销售、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
7.打造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业聚集地竞争优势。
加快“产业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安全认证试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和完善产业聚集地公共服务和产业配套,提升产业聚集地的核心竞争力。(责任部门:区科技创新局)
(三)加快高端服务业项目建设。
8.推动金融产业基地规划建设。
加快推进蔡屋围金融产业基地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金融业空间布局,提升蔡屋围金融中心区的知名度。深化深港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推介会,突出金融产业发展的优势,引进一批实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中心区的辐射功能。(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
9.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
鼓励、扶持企业上市,增强发展后劲,重点培育扶持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民营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发展。加强培训工作,培育优质上市资源。(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10.做好文博会罗湖分会场的筹办工作。
做好“文博会”罗湖分会场的筹办工作,继续积极组织区属重点文化企业参加,突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创意度和“文化+科技”特色,强化高端引领,增加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文博会的国际知名度,提升展会的权威性、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责任部门:区文产办)
11.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加大对怡景动漫基地、梧桐山艺术小镇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资助力度,发挥产业聚集效应和企业创新能力,实现集约化发展。(责任部门:区文产办)
(五)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2.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逐步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推进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试点,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系统,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目标。(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13.鼓励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资源利用项目。
全面推广商业楼宇、大型公共建筑等领域的节能技术改造,推行新建建筑物绿色建筑认证,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率先在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高档住宅等新建建筑实施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和光热利用工程。(责任部门:区住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大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
14.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
支持辖区拥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等优势的项目参加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项目评选,对“百强”项目给予“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政府直属各部门)
15.分批规划,有序推进。
根据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政策,按照“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扶持”的原则,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优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资金扶持。有计划、分批次集中组织重点项目开工,为项目顺利建设奠定基础。瞄准国内外知名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争取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形成分批规划、有序推进的项目发展态势。(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局)
16.提高行政效率。
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直属各部门、各街道办)
(七)加大宣传力度。
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现场会,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对我区发展互联网、生物、新能源产业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责任部门: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深圳市罗湖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局、区城管局、区重建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区统计局、区环保水务局、罗湖市场监管分局、罗湖地税局、区文产办、各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资金保障。
一方面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各个领域,另一方面加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充分利用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责任落实。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信息报送。
各部门指定专人为信息员,每季度末报送本单位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信息,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信息情况,报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监督考核。
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计划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工作计划履行职责或者工作不力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