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市发改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规范审批行为。将企业投资备案、自行招标核准、法人机构信用记录证明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四个审批事项调整为马上办理事项,上报市网上办事大厅公示和办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我局的全部审批事项按省市标准化要求按审批依据、时限、流程、要件等全面予以规范,我局各审批事项有了标准的操作规程,同时在网上办事大厅上公布。
二、完成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涉及我局的8项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4项,废止3项,适时修订1项。涉及我局的86项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34项,废止51项,宣布失效1项。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根据行政执法公示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起价格行政处罚信息均通过市发改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步推送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筹划升级改造局网站的价格工作专栏。二是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行《珠海市价格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三是我局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每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轮训和考试,经2015和2016年市法制局对我局价格行政处罚案卷的抽查,均按要求做到持证执法和办案。
四、加强法规培训。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培训课程内容包括宪法、民法总则、行政法规、依法行政等知识,并完成2017年度珠海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任务。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局法律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邀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提出有前瞻性、有价值的法律建议。聘请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全局法律顾问。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评审中心根据专业业务需求,各聘请一位律师作为其专职法律顾问,负责提供法律方面的日常性咨询,日常的尽职调查,参与项目谈判,起草、审查、修改项目合同等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岗位公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