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福田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实施细则意见征集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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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促进采购人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诚信履约,完善我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工作及评价规范,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履约抽检工作实际,拟定了《福田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实施细则》。
为广开言路、广纳民意,欢迎市民朋友就以上事项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目前公示已截止,采纳相关意见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情况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调整履约评价等级的表述:服务类项目评价等级为优、良、中、差,货物类项目评价等级应调整为合格、不合格。 | 已采纳 |
2 | 建议本《实施细则》,待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规范发布后再行实施 | 已采纳 |
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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