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水务局举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工作培训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须于2017年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县(市、区)名单的通知》(粤水建管函〔2017〕1134号)文件要求,我区须在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为确保按时完成该项工作,我局于10月27日上午举办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工作培训班,邀请金湾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林耀生同志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资料整编和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各镇街水利管理所、区围垦总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共20人参加了培训班。
会议首先由副局长张教宏同志作了培训动员讲话,并介绍了斗门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工作要求及任务目标。会议指出,至目前,我区的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已完成明晰权属、落实管护主体、产权登记、公示、复查、印制产权证书等方面的工作,已完成核发权证。由于我区水利工程项目较多且分散,工作量大,工作质量要求高,全体工作人员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也要熟悉验收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工作,要求各镇(街)要加快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林耀生同志根据《广东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绩效评价表》的内容,讲授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资料的要点及注意事项。学员结合各自镇街的实际情况提出问题,培训老师分别进行了现场答疑,现场气氛热烈。通过培训,各单位学员熟悉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备查资料的整理方法和要求,增强了对该项改革验收工作的认识,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全面掌握此项改革的资料整理的要求及验收工作注意事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推进工作进度。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函﹝2017﹞282号)的文件要求,确保在2017年12月底前圆满完成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通过省市的验收。